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
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
根据公安部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我局已于2008年7月底依法注销了一批机动车驾驶证,由于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未被收回,现公告作废。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(含停止使用的驾驶证)已在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处网站(www.jdcjsr.com)上公告。同时,为方便查询交通违法记分分值;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间;驾驶证有效期止换新证期限等告知信息。机动车驾驶人尽快登录网站输入驾驶证档案编号进行查询。
特此公告。
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五日